清代

狼三则

清代蒲松龄

其一
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

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

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

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

狼乃止。

屠归。

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

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

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

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

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
其二
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

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
屠惧,投以骨。

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

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

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

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

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

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

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

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

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

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

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

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
其三
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

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

狼自苫中探爪入。

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

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

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

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

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

遂负之以归。
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
译文

这一
有个屠户卖肉回家,太阳已经下山了,忽然来了一只狼,俯瞰担子上的肉,似乎非常垂涎,伴随着尾巴走了几里。
屠户害怕,拿出刀来,少了;当跑,又随从的。
屠无计,想狼所要的肉,不如暂且挂在树上而早取的。
就钩肉,翘脚挂在树上,把空担。
狼才停。
屠户回去。
黎明,去拿肉,远远地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,似乎有人吊死。
大吃一惊,徘徊近视的,那么死狼的。
抬头仔细一看,看到狼口中含着肉,钩刺狼上腭,如鱼吞饵。
时狼皮价值高昂,价值十几两银子,屠生活小康。
缘木求鱼,狼的遭遇的,这是可笑的。
第二
一屠户傍晚回家,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,只有剩下的骨头。
途中两狼,紧跟着他走了很长一段路。
屠杀恐惧,就把骨头丢给狼。
一狼得到骨头停下了,可另一只狼仍旧跟随着他。
又扔了,但先前吃骨头的狼又上来了。
骨头已经扔了,但两只狼仍然像原来一样一起紧跟着他。
屠夫非常困窘,担心前后受到它们的夹击。
顾野有麦田,麦场的主人在场中堆积了柴草,用草垫子遮盖起来,形成小山似的。
屠夫就跑在下面,放下担子拿起刀来。
狼不敢上前,瞪眼对着屠夫。
年轻时,一只狼径直走开了,其中的一个狗坐在前面。
很久了,眼睛似乎闭上眼睛,神情自在悠闲得很。
屠暴起,用刀猛劈狼头,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了。
正想走,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,另一只狼正在柴堆里打洞,想打通了从后面来攻击屠夫的后面。
身体已经进去了一半,只露出屁股和尾巴。
屠夫从后面砍断了它的大腿,也把它杀死了。
才明白前面狼打瞌睡,原来是用来迷惑他。
狼也太狡猾了,然而不一会儿工夫,两只狼都被杀死了,禽兽的欺骗手段多少呢?只不过供人们增添笑料罢了。
这三
一屠户傍晚走,当狼逼迫。
路旁有个农民所遗留下来的屋子,到我了。
狼自苫中探爪进入。
屠夫急忙捉住的,他不可能去。
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。
只有一把不盈寸,于是割破狼爪下的皮,以猪的方法吹的吹。
用力吹了一会儿,觉得狼不怎么动,方法用带子捆绑。
出去看看,那么狼胀得像牛,腿直不能屈,张着嘴不能合。
于是背了回来。
不是屠夫,怎么能想出这样主意啊!
三事都出在屠夫;那屠夫的残忍爆炸,杀狼也可以用了。

注释

1、暮:傍晚。
2、夜耕:夜晚替人耕田,打短工的
3、为[wèi]:被。
4、遗[yí]:留下。
5、伏[fú]:躲藏(也有人说是埋伏,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。)
6、去:离开。
7、盈:超过。
8、不盈:不满,不足。
9、负:背。
10、行室(xíng shì):指农民在田中所搭的草棚。
11、苫(shàn):用草编的席子。
12、去:离开。
13、豕(shǐ):猪。
14、方:才。
15、则:就。
16、股:大腿。
17、乌:哪里,怎么。
18、顾:但是
19、死之:杀死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