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

李遥买杖

宋代沈括
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

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

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

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

”遂以告官司。

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

榜掠备至。

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

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

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
译文
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逃亡。
一年,到秭归,因此从市场,见卖柱杖的人,一般用几十个钱买的。
当时,秭归正好又有一个乡民被杀了,寻找罪犯。
百姓的儿子看见李遥拿杖,认识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手杖呢。
”于是告诉官府。
吏逮捕遥证明的,果食邑民之杖的。
拷打备至。
遥是买拐杖,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,最终没有来自明。
有关部门问他的行动来历,势不可隐藏,于是贯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就失败。
市民千万而遥恰好遇上了,因缘及其隐藏,这是件奇怪的事。

注释
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