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

二风诗·治风诗五篇·至理

唐代元结
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

一章三韵十二句)
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

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

意彼刑法,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

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

译文

(古代有理王,能保持清一以致没有刑罚,所以当《真理》的诗
一章三韵十二句)
理做什么啊,系修文德。
加的统一,没有不顺就。
意那些刑法,
设置以化人;致使没有的,而变得更完美。
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唉噢!人不可以观察。